近日国家药监局网站显示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有23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菌落总数超标、成分比对不合格等
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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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2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
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