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残疾儿童个性化、多样化康复需求,有效帮扶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近日,山东省残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通知,调整和进一步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纾困扶持相关政策。
通知提出,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取得相关执业资质。对2021年1月1日前已取得定点资格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根据《山东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分细则》评分能达到105分及以上的,但是尚未取得“一票否决项”要求的医疗或教育资质的,可将取得相关资质时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各地残联指导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做好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提升,以便于依法依规取得医疗、教育等资质;各地教育部门及时为相关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办理特教幼儿园(特教学校)资质,或者协调依托特教学校设立学前部(班)、特教部(班);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为相关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通知明确,支持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采取先预付、后结算方式及时拨付康复资金,预拨资金比例统一上调为70%,各地做好救助资金拨付、服务监管和服务评估,确保资金安全。各地教育、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保障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各医保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协议定点管理范围。支持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采取更多保障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时出台政策对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发放送训补助;鼓励引导社会捐赠,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不能进行机构内集中康复训练时,开展线上康复服务。